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处理甲方房屋拆迁事宜。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因建设需要之拆迁事宜,包括对被拆迁户的补偿,安置等一切与拆迁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 费用及其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
(1)包干性支付乙方拆迁工作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2)按拆迁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 ______%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拆迁费用______%;全部完成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拆迁费用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其它费用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条 报告情况
拆迁过程中之一切情况,乙方应在每(日,星期,半个月,一个月)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在拆迁工作整体完成后,应向甲方作出详细说明的书面报告(包括拆迁的具体费用及支出情况等一切相关之情况)。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乙方在妥善完成委托处理的所有事务后,甲方应于其完成后_______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元。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本协议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在给付了乙方第二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后,不再支付本项报酬
(2)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进度,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__%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乙方完成拆迁工作的____% 时,甲方再行向乙方支付报酬______%;完成全部工作后_________(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
第五条 委托事务的终止
(1)甲方因本单位决定终止建设拆迁工作的,在对乙方从事本委托协议的费用给予补偿后,可终止本协议。
(2)乙方遇对本单位职能进行调整,而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在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后可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之委托事务费用的,乙方可顺延拆迁工作工期,甲方对拖欠的部分款项在按协议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之支付委托事务报酬的,甲方对拖欠部门在按协议支付后,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向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未按本协议完成拆迁工作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及间接的损失。
第七条 协议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起诉。
甲方:乙方: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出售居间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售价万元。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______天。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的,应出具产权人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佣金及其他费用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的%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佣金。
3、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代理,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行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上述售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乙方保证人: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2222222育源小区前栋2单元5楼西户房屋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元整(即360000元),因甲方拥有的房屋存在贷款拾壹万元整(即110000元)未给开发商付清,所以乙方需实际向甲方交付现金贰拾伍万元整(即250000),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需自行办理房本等后续手续并需偿还开发商贷款拾壹万元整(即110000元)。
三、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首付款拾伍万元整(即150000元),剩余拾万元整(即100000)在20__年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如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四、乙方若违约后拒不缴纳剩余拾万元整(即100000)和违约金,乙方将自愿放弃已向甲方支付的首付房款,并自愿将房屋所有权交还给甲方;或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保证人要求支付剩余房款。
五、房屋合同签订并实际交付后,甲方即放弃对房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乙方同时享有其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后出现任何权益纠纷概予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保证人:(印)身份证号:
日期: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产经纪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
二、房屋权属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
A、商品房;B、已购公有住房;C、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
D、经济适用房;E、其他类型房屋。
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 年 月 日,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 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人 。
四、本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
五、房屋抵押贷款情况为下列选项中的第 种:
A、无住房抵押贷款;B、有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权人为 银行,至今未还贷款余额约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六、房屋现状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
A、空房; B、自用; C、已出租。
甲方对上述所售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法律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法律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购房人申请贷款的时间不计在内)。
第三条 委托出售价格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代理出售此房产。此价格、不包括居间服务费、过户服务费及房产过户时发生的甲方应交的各项税费。
二、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成交价作为与潜在客户洽商售房交易价格。
三、甲方在未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不得收取售房款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如购房人为一次性付款,则乙方自甲方与购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房款转付给甲方。如甲方与购房人未能按《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日期进行物业交付,则款项的转付在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如购房人为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则乙方自甲方与购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转交给甲方,在银行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将房屋余款转付给甲方。如甲方与购房人未能按《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日期进行物业交付,则该款项的转付在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在 银行的帐户为:开户人: 帐号: 。
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代理服务的项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标准及方式
一、乙方的代理服务项目:
1、通过乙方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甲方搜寻购房客户信息;
2、代甲方与潜在客户洽商交易、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并协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
3、代甲方收取购房人购房定金并为客户开据收据,然后将代收的购房定金转交甲方;
4、代理成交后,为甲方及买房人办理居间服务,并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二、乙方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 项:
1、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为房屋成交价的 %;
2、代办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500元;
3、代办按揭中的房产,甲方需乙方协助办理提前还贷的手续费为人民币3500元/笔。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代理出售房屋售价之上加报乙方 %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当交付乙方的代理费,由乙方在代收买房人的购房定金或房款中扣除。
第六条 甲方确认以第 种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
一、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唯一指定代理甲方出售上述房屋的代理商;
2、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此定金作为约束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办理房产权证过户和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卖出的保证。
3、乙方应当利用经纪人、自身店面、网络、展会、房源手册、媒体广告等渠道为甲方房产进行宣传推广,同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销售费用;
二、非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代理出售此房产的代理商之一,但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时代理此房产的出售;
2、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广告推广,并承担销售费用;
3、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授权范围
一、甲方同意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二、甲方同意将此房产的钥匙交由乙方妥为保管,以供查看此房产之用。
三、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发出关于此房产的推广广告。
四、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对此房产签署预定协议并代收定金。
第 甲方应按如下规则为乙方完成代理服务提供条件
一、保证对此房产拥有合法处置权;房产所有权人委托甲方代办出售事宜的,甲方应将委托人出具的授权甲方出售本项房产的委托书原件留存在乙方,代办人同时还应出具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保证其向乙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上市申请表、权属证明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保证此房产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查封,无抵押(银行抵押贷款除外)。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及房屋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为已婚夫妇的,应提交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使用。
五、甲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认真接待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六、乙方与买受人洽商成功后,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应按时来乙方营业场所,与房屋买受人签署《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七、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交纳房屋权证过户发生的税费。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费提供如下服务
一、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对房屋进行保洁、消毒服务。
二、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根据需要免费对此房产进行简易装修。
三、根据此房产具体情况通过广告、展会、网站、媒体对此房产进行专项推广。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为准,如甲方地址、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和买受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则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件及资料退还。
一、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二、如房屋购买人须申请购房贷款,银行不予批贷的。
三、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未被批准的。
四、央产房上市不被“在京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核准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该房产权属状况,确认房产证的真实性。如果甲方不配合确权,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转交购房款。
二、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代理出售的,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拒绝出售、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该房屋,否则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同时,还应赔偿乙方用于人员推广、广告发布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合同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的双倍支付乙方违约金或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四、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再收回。
五、甲方为减少接待客户看房频次,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的,乙方仅享有保管钥匙带领客户看房的权利,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房屋的,赔偿甲方使用期内相当于租金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买卖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方将位于 ____路________号____ 栋____ 室的房屋租赁给乙方居住。经双方查看,房屋结构完好。现为保障双方利益,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愿租用甲方该房屋,并有义务保护房屋设备及水电、管道等设施。甲方现有的厨具、电器和家具乙方可使用并妥善爱护,但不能拆迁搬离该屋。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并告知甲方,若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双方协商赔偿。
2、租赁期商定为壹年,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3、租金:此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_____元,每月初日前交纳。
4、水电费用、网络费用、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目前甲方单位没有收取,以后如甲方单位征收物业管理费用,乙方面应按规定的数额交纳。
5、乙方承租期间不得改动室内结构,如想改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损坏部分应及时修复或赔偿,租赁期满乙方面不得拆除所改变的室内结构。
6、签定协议时,乙方交纳 _____元人民币作为租房押金、再交纳_____ 元人民币作为家具、水电费用等的押金。
7、甲方交房时,水表数为_____吨,电表数为_____度。
8、如甲方单位强制使用甲方房屋,甲方应提前两个月告知乙方,并免收半个月租金。
9、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治安和卫生管理,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做文明住户。在合同期满退房时要与进住时的卫生条件一样,不得留有垃圾等。
10、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租金要随市场行情来商定。
11、违约责任。甲方若在合同有效期间提高房租或将此房再租给他人。则应双倍返还乙方的租房押金。乙方若出现逾期一个月不交纳房租和水电费等现象,则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应无条件搬离该房屋,恢复承租初时进房时的原貌,并不得索要所交各项押金。凡遇到自然灾害、国家特殊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约,不追究双方责任。
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房屋内主要家具备品清单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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