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 的 柜台 出租给乙方进行 的经营;经有好共同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为: 元/年,租金每年缴纳一次,乙方应于租期内下一年度开始的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租金。乙方逾期超过 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 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 押金及保证金
乙方一次性缴纳押金及保证金 元整,需在缴纳第一年租金时可以并缴纳。押金及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合法规范经营和相关设施正常使用;租约期满后,没有合同纠纷,甲方将在租约期满后 天内将押金及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五条 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柜台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柜台、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柜台、场地及其附属物用于经营中药材(并仅限于经营中药材),不得转租他人(他单位),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年租金并解除合同。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保证乙方能够正常经营。
2、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5、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正常水、电、暖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遵守甲方的日常管理制度,并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柜台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药监、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不得对柜台及附属设施等进行改造。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者被主管部门查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第九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店面良好工作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同意的宣传标语。
2、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3、消防安全: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对于甲方配置的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三次通知未改正的。
2、将场地及设备设施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3、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 生效
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与乙方认真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____节柜台租赁于乙方,租赁期3年,年租金__________万元。
乙方在药店内经营合约内药品等,附目录,以目录为准。
一、租金
自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房屋合同时起,租赁房屋合同生效,具有法律生效责任,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内各项事宜。自签订租赁合同时起,乙方须将租赁房屋租金交付于甲方一年租金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待11个月后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须将第二年租金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交付甲方。三年到期后如乙方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如乙方拖延交付或有意拒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合同失效终止。
二、乙方的责任
自租赁甲方柜台起,具有柜台使用权,乙方需装修柜台,如改变柜台内部格局,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柜台格局,装修费由乙方自担。但租赁期满如不再租赁,须经甲方检查柜台,如发现柜台在乙方租赁期间因乙方人为遭到损坏,须按市价进行补偿。
1、 乙方租赁甲方柜台期间,乙方须认真守法经商,要遵守消防、药监,卫生,防疫,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及所涉及的一切法律程序,经营期间出现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 乙方租赁甲方柜台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要的一切手续资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经营受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甲方柜台期间及合同期满后交付甲方时,乙方不准将甲方柜台房租赁别人。
4、待乙方租房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继续租赁,将柜台交付给甲方时要完好。
5、在乙方租赁甲方柜台期间,房屋水费、电费、环保费、治安费、卫生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取暖费由乙方按实用面积支付甲方。在租赁期间因乙方拒交费用而与收费单位发生重大矛盾出现严重影响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把费用补交完并解决处理好纠纷,如乙方拒绝交费,甲方有权收回柜台,余下租金不退。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6、乙方保证在店内所销售的药品价格不得比沁县市场所销售的同厂、同品种、同规格的药品价格高。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乙方租房合同签字时起,甲方负责乙方的经营(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条文下)与人员管理,甲方负责店员招聘与管理,店员薪酬由乙方打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甲方保证乙方店员按时到岗工作,发现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严重违反租赁门市房合同中事宜,甲方有权收回门市房,余下租金甲方不退给乙方。因甲方经营管理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乙方销售药品的收款事项,后由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交付乙方,不收取服务费。
四、其他
1、在甲方将门市房租赁乙方经营使用期间,如发生不是人为的天灾使房屋遭到损坏,甲方不追究乙方的责任,余下房租退还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2、如在乙方经营期间,租赁合同没到期,遇到国家,有关单位和开发商对房屋进行动迁的情况时,乙方需无条件的停止经营,甲方按合同规定余下的租金退还于乙方。合同终止。
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
招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及场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甲方将超市内的空场地租给乙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面积及座落的地点:.
第二条;租赁场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经营范围;.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每年租金: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保证金:____元整
2,支付方式:第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全年租金及保证金后在每年到期前三个月交全年租金,合同期满后乙方未违反规定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4,乙方不得利用柜台及场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活动,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所售商品必须按(工商商品管理条例)所规定,如果与顾客发生纠纷乙方自己解决,影响甲方损失的还要承担经济赔偿。
7,乙方必须爱护柜台及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及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营,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9,乙方租期内的商品保卫,防损工作自己承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柜台及场地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柜台及场地或利用柜台及场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同本超市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提供方便。
第六条;税,费。
1,甲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和正常费用按期交付。
2,甲方经营商品的柜台与乙方经营的特殊性故甲方只提供场地,乙方所需柜台装饰及正照全部自理。
3,乙方经营期间税费自己承担。
4,甲方提供正常照明用电,如乙方要求用电增加或其他电器所产生的电费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补充内容____________:
第;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停租或乙方迁走时本合同自动作废。
第九条;合同正本一式份,订立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部门各一份备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订立合同地点;
订立合同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场__________位置设置卖场,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__________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4)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_____方负责。
第二条 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如开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赔偿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柜(架)经营权或与第三者共同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现合作经营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户,合作者姓名_____,经营品类__________其余自主经营),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节予以
处罚(合同签定之后如不报请甲方批准另行租赁经营,每户或每一单品罚金_____万元,超过_____户者,终止本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可续约,但应于期满前_____个月由乙方先行提出书面申请。
合同期间乙方如需中途撤柜(架),应于____日前提出撤柜(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架)。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否则以违约论处。
(6)甲方有权根据商业步行街状况及需要暂停商业步行街营业,但每自然年度不超过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
(但遇有特殊事件、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可不限____日)。
第三条 营业项目与方针
(1)乙方经营项目以_____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价应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陈列出售,其业种不得随意变更超越。
新增营业项目须提前提出正式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否则以违约论处。
(2)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应合乎要求,售价应合理公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若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其他商场及其连锁店,经检举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或退还货款,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及单方面调整价格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质、内容、数量或新产品的开发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陈列销售伪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与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可随时取消其卖场经营资格,并终止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商品供应断档,造成柜台、货架闲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4)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卖场若有打折特价活动时,在甲方陈列的相同商品也应自动降价,否则以本条款第(2)款办法处罚。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核定许可提货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续费用。
(6)乙方在甲方卖场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其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可追究乙方赔偿。
(7)顾客要求退还货时,乙方应按甲方对消费者服务承诺规定办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元/月。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总计: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缴付方式:
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场地交付之日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月____日前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甲方通过综合考核同意乙方继续经营,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个月交付,第三年以此类推。
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考核,终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经营后造成甲方经营延误而发生的实际损失(租金×实际天数)。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须甲方协助,费用另行商定。
(2)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日至____日结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调费用。
(4)甲方对客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加适当的劳务费用计收。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应缴费额_____‰的滞纳金。
(6)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水费、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日至____日结清。
如以后的空调费、采暖费、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为了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为维护商业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绝欺诈,保持商业步行街长期稳定经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业步行街后,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_____天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本商业步行街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考核标准
(1)乙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甲乙双方议定每期_____个月,营业目标如下:第一期(第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的营业情况每_____个月应接受甲方评鉴一次,业绩未达甲方规定者,甲方可调整其经营面积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 促销
(1)甲方为促进销售举办的各项活动,乙方应尽量配合,并分担费用以求共同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绝,涉及费用的分担甲方应事先和乙方协商。
(2)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促销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行促销的海报、广告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的促销行为有妨害他人营业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 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于承租卖场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2)乙方销售或陈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标或侵害他人代理权、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并不得陈列销售规定的违禁品,如经查获,乙方应自负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
若乙方有上述违法之事而导致甲方承受连带责任,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可视情节轻重予以罚
款或终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卖场销售的商品,如经顾客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而损害顾客利益,对顾客身体造成伤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人员管理
(1)乙方所聘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商品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营业人员,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营业人员。
(2)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的制服、佩带识别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对卖场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存危险物品。
(4)乙方对卖场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正式施工期间,乙方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甲方随时检查,完
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日后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对其自费装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补偿请求,其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5)乙方的电器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并酌收工本费,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设备,因此造成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乙方受雇人员及其卖场顾客等的有意、过失或疏忽行为,造成甲方或商场其他商户的设备蒙受损失者,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7)除根据本商场的统一安排或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开业时间准时开业且开业后应保证每日正常营业,租赁期内的每日营业时间应严格遵守本商场的统一规定。
(8)在租赁期内,乙方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七日不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迁出本商场,如乙方拒不迁出,视同乙方同意甲方将其经营的商品在它处保管,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租卖场另行安排。
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与其他客户共同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如乙方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造成任何损坏,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乙方的铭牌及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甲方的整体布局。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设标牌及广告。
第十一条 广告
商业步行街及商场内非乙方承租铺位广告权归甲方所有。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张贴广告或宣传画、利用广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内进行广告宣传。
如确属需要,经甲方审核并收取一定费用后可办理。
第十二条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发生,应立即以书面告知甲方
(1)公司组织及主要业务变更
(2)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的.地址、电话变更
(4)派驻专柜(架)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乙方因下列情况遭受损害,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1)因不可归于甲方的原因发生的灾害
(2)火灾、地震、风灾、水灾所导致的损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所发生的损害
(4)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商场或商业步行街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1)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租金余额及保证金余额,并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一(8)条之规定,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承担延付部分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年租金5%的违约金。
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有权按十一(8)条的约定处理。
乙方违反本合同三(1)条的约定超范围经营。
乙方违反本合同六(3)条的约定未按时补交保证金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十(7)条的规定不遵守统一经营时间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三(3)条规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被顾客投诉,在一周内累计达3次以上。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拒绝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商场及商业步行街管理规定、合同约定的行为。
如乙方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被部门或社会组织批评或处罚等。
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或非法经营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给予3次以上书面警告。
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
如乙方殴打、漫骂、侮辱顾客,或在商场及步行街内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以及其他损害商业步行街声誉的和形象的行为。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2)条约定的。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者,甲方可终止合同,解除乙方卖场经营权利,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合同期满未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经甲方通知而终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3天内负责将商品撤离现场,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视为抛弃其所存留于专柜(架)的货物,任由甲方处理。
(8)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应立即清偿各项费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依法追诉。
第十五条 续约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如欲续约,应于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订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满
(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
(3)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十七条 租赁卖场的交还
(1)在本合同期满而双方未予续签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日后三日内将承租卖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以良好、整洁、清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2)租赁卖场交还前,乙方应将物品自行负担费用搬出承租铺位。
否则,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3)租赁卖场交还时,乙方装修等不可拆除的设施归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承租铺位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 其他事项
(1)联络与通知。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双方之间任何关于本合同向对方的通知行为,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方为有效。
但对于全体承租人均有约束力的内容,甲方有权以公告、布告等形式进行通知
(2)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公诉。
本合同的管辖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
凡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处理,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
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无效,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贷款方(签章):_________借款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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