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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合同模板(5篇)

来源:华佗小知识

房屋装修合同模板

  甲方(房主人):

  乙方(承建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行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承包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鲁甸县湖滨小区门面编号(126、127)

  二、工程结构要求:一层为门面,二、三层为套房。

  三、开工时间:以甲方正式通知之日动工。竣工时间: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五个月内完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一次承包固定合同价,出现物价涨跌的情况,均按本合同执行。

  五、方量及价格:甲方以每平米贰佰贰拾元(220.00元/㎡)的价格承包给乙方修建,工程结算按楼层顶板面积平方计量尺寸、其它部分和附属设施不作计量支付,且房屋面积结算以施工完成后实际丈量平方面积为准,涉及“人”字顶修建的房屋面、以斜面面积计量(单层)。

  六、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模版、搭架等工具)及工人、水、电,均有 乙方自行解决,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完成第二楼顶板付总工程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所有款项。

  七、工程主要承包内容:主体工程、回填土、围墙、顶层围栏、外墙装饰、小青瓦扣饰(详见工程外观图)、化粪池、空地硬化、楼梯扶手、门窗安装,底楼墙面土料处理,各层地板砖铺贴,厨房、卫生间墙面满瓷砖,上下水管、电路、闭路电视线、网线、电话线等预埋安装、水池按甲方要求做好,室内所有墙面刮防磁等。其中:

  1.自来水:一层考虑商用,必须安装两个水龙头带闸阀水表,二、三层每层安装一个水龙头带闸阀水表。一层楼梯间设厕所带化粪池、冲水闸阀。其余套房厕所除设冲水闸阀外,还需多设两个水龙头和地面排水及厕所排风系统。厨房设水龙头及下水道,房顶设水龙头及下水道,所有厕所须埋设单独太阳能热水管至房顶,所有下水管下通化粪池、后排至下水道,上通房顶所有上下水管一次做好、并埋好,空地设水龙头和下水道。

  2.电路:一楼门面仪表一开(20A),二、三层一表一开(20A)楼梯间每层一灯一控,交流电及通信线必须分开通道。

  3.闭路信号线、网线一层两个门面各设一路,二、三层各设一路。

  4.所有线类安装走向,包括下水管道安装及底盒位置布置,需按甲方要求线路及位置安装,未经甲方同意布置的位置和走向甲方,甲方有权不认可并要求返工。

  5.房屋主体前后阳台必须加设抗震柱

  八、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1.房屋建设施行质量保证制,保证期为两年。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需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在工程建设期间出现的一切火险、盗案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事故规范和技术要求施工,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于事故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4.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5.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施工,如发现设计有不合理部分,甲、乙双方必须提出,经甲、乙双方共同商量,在取得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九、验收与处罚:

  1.本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及新区指挥部专业人员组成的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房建统一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清所有款项。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属隐蔽工程,乙方在施工前须经甲方现场看后认可方能施工,若未经甲方看过或未认可的,甲方有权不认可或终止合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涂改无效。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按手印之日内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动失效。

  十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的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装修合同模板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的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装修合同模板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房屋装修合同模板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

  丙方(施工单位):

  兹就乙方委托丙方在甲方管理的鸿禧花园社区内进行乙方所拥有房屋装修工程事宜,经叁方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具体条文如下,系叁方共同遵守:

  1.应注意之事项

  上海鸿禧花园社区为一个高级商住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严格管制各项装修工程,以使鸿禧花园社区能成为高尚而环境优美的高级物业,并祈达成下列目的:

  (1)促使物业价值日增;

  (2)减少火警发生及因擅自加建或改装而引致之安全及卫生问题;

  (3)避免扰及邻居;

  (4)减少日後物业保养难题;

  (5)确保遵守上海市及房管机关有关法规。

  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现行法规的规定,并聘用法律规定的认可人士进行工程。若有任何疑问,应向上海市及有关房管机关查询。

  2. 装修及施工工程守则

  单元的业主如需在该单元内进行装修,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安装标准进行装修工程,不得损及社区房屋的建筑结构。一切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包括但不限於:

  (1) 在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前,业主必须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如附件),并提供该单元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效图签的装修图纸(包括但不限於平面配置图、水电施工图)和资料。在不影响社区房屋结构、管道、电源、整体外观、公共设施等和不触犯本公约规定、有关法规下,管理公司会对业主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工作自资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後叁个工作天完成,若有资料欠缺或资质不符,自补件完成後叁个工作天完成审批;

  (2) 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对所装修工程投保有效的、具足够保险金额的"安装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第叁者责任险"(安装工程期间)。 投保保险所需的保险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均由业主、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自行负担。未经管理公司审阅和批准的安装工程,任何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

  (3)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经管理公司批准并办妥各式出入通行证後方可施工;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社区必须遵守管理公司对於门卫保安要求的作业规 登记等手续。

  (4) 业主经管理公司同意对该单元进行装修後,业主须与管理公司安排施工材料的搬运时间、地点及所经通道,不得占用、阻塞公共地方,亦不得弄污、损坏、堵塞公共地方和公共设施;

  (5) 进行装修时,业主须保持社区公共地方和公共设备的清洁和该单元内部卫生,对施工用的材料、易燃物件或有挥发性的化学物品一定当心保管及使用,不可抽烟,以免发生灾害。一切废物和施工垃圾由业主自费并即时清除和运走;

  (6) 管理公司有权在施工期内进入该单元视察各项工程是否符合管理公司的审批规格。如发现有违章施工情况,管理公司可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采取相应步骤纠正和补救违章施工情况,其间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损失或经济责任,均由业主自行负担,与管理公司无涉。

  (7) 因装修施工或其他任何行为引致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均由业主负责。

  (8)其他禁止项目

  业主不得

  (1)改变任何渠道、管井及其他公共装置;

  (2)悬挂或装设任何物件於窗外(绿化植栽除外但须注意安全);

  (3)更改楼宇主要结构(如支柱横梁、结构墙、楼面及天花);

  (4)装置神位或任何物体於单位外;

  (5)更改原有屋外设计及外貌,例如不可击穿外墙装置空调机或其他用途;

  (6)在单元大门或窗口装置铁闸或窗花。

  (9) 空调机

  社区所有单元内已备有适当的位置可供安装空调设备,管理公司严禁业主击穿墙壁作安装空调机或其他物件。及任何空调设备、室外管线任意垂悬、按置於非指定位置(尤其是外墙墙面)。

  (10) 电视天线

  客厅及主人房间均设有电视视讯插座,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及卫星电视节目,因此严禁在窗户及外墙装置任何形式天线。

  (11) 抽气风扇

  社区所有单元内厨房及不直接采光浴室皆预装抽油烟机及抽气扇,业主

  不得另击穿墙壁或天花以安装抽气扇。

  (12) 遮阳篷帐及檐篷

  任何临时或永久性之遮阳篷及檐篷不得设置。

  (13) 门窗

  所有业主不得拆除或更换建筑物外观门窗,门窗亦不可改装反光玻璃或是其他类似材质,以免影响其他住户。

  (14)装修工程施工时间:

  为避免装修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音、污染影响小区住户的安宁,施工时间订为上午08:00至晚上20:00时,在此时段以外时间禁止施工,如因特殊状况需要在规定时段以外时间施工,必须先向管理公司申请施工许可,经审批通过以後才准许施工(但一定要遵循审批时要求的条件)。

  3.装修公司及装修公司保证金

  业主可自由选择及聘用装修公司,但该装修公司必须具备合乎现行法律规定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如自行聘用的装修公司或其员工有任何违约、疏忽或任意行为造成社区或其他业主经济或精神损失,该业主须负责。故恳请各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前,必须考虑该公司的声誉及其可靠程度。为保障业主利益及维持良好的社区环境,所有申请在鸿禧花园社区施工的业主都需要向管理公司登记、申办施工许可并责成施工单位缴付保证金人民币二仟伍百元正(金额可按需要随时调整)。此项保证金作为保证该业主及其所雇用的施工单位在装修某单元完工後,清理所有装修废料、自费修理所有因装修工程而导致损毁的公共设施,及将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交回。该等工人出入本社区时,必须出示其工作证供驻守社区入口的保安管理员查验登记。装修公司须缴交每张临时工作证保证金人民币伍拾圆正及制作费每张人民币元(此金额可依实际状况需要而随时变动),管理公司才发给临时工作证。管理公司会随时突击检查装修工人是否领有管理公司发给的工作证。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任何未领有工作证之装修工人在社区内进行任何工程。管理公司在确定装修公司完全遵守有关条款後,并经有关业主在装修工程申请表背面签认该公司装修其单元妥当後,装修保证金可以免息发还。未经业主背书之装修公司保证金,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还。倘若装修保证金不足弥补上述费用时,有关业主须责成施工单位向管理公司缴付其差额。装修保证金一经退还後,如业主再欲装修,必须重新申请并再缴装修保证金,方可施工。为保障业主本身利益,殷望各业主衷诚合作,管理公司办理登记,主动提供装修公司资质证明及缴交保证金。

  4.改装及加建工程

  当业主装修物业时,谨请留意切勿违反条例或"业主公约",否则业主须将物业恢复原状,或有可能受到上海市有关机关检控。

  未经鸿禧花园社区管理公司书面批准之加建及改装工程,一概不准动工。经鸿禧花园社区管理公司批准加建及改装工程申请书,只表示管理公司不反对所拟加建及改装工程,而任何工程若有违反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或/及公约或/及市法规各条款,发展商及管理公司概不负责。加建及改装工程批准书须经市有关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允许及批准方能成立。

房屋装修合同模板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面积:

  4、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认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位依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单价签认后生效,增减计施工、安装项目。

  5、双方商定本工程即自 20xx 年 7 月 10 日起(工期以施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缴纳物业管理处所收的一切费用。

  4、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5、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甲方采购的材料。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认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1)《装饰装修工程材料预算清单元》。

  2、工程验收准,双方同意参照(GB50327-20xx)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监理部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均由乙方负责。

  6、其它。

  第五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

  2、付款方式:支票或现金

  第七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耽误工期的,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昆明市建筑装饰协会调解、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工程验收

  1、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或者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甲方逾期不予验收的,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另定日期进行验收。但完工期限按甲方耽误的天数顺延,因此给乙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不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

  (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物业管理公司及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招呼,处理好邻里关系。

  2、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从业人员项目经理、工程监理资格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或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如是下属分支机构,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工程总价款(材料款除外)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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