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 主):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
1.1 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第 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A)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大包)。
(B)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主材甲方提供(半包)。
1.5 合同总工期 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1.6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 双方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2.1 甲方工作
2.1.1开工前,同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双方书面确认。
2.1.2 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1.3 向乙方无偿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暖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同物业办理好房屋装修手续,缴纳物业押金,协调做好小区内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在开工前到竣工后协调并办理施工中第三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各项费用。
2.1.4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及中期验收、竣工验收。
2.1.5 甲方对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定
《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2.1.6 不得有强令乙方施工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__________________
2.1.6.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1.6.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2.1.6.3在室内铺帖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一层无地下建筑除外)。
2.1.6.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暖气、燃气等管道设施。
2.1.6.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2.1.7凡必须涉及2.1.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2.2 乙方工作
2.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如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全套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2.2乙方指派 (设计师)、 (质检员)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3遵守国家或地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2.4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__________________
2.2.4.1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暖气、燃气等管道设施。
2.2.4.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4.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2.2.4.4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2.2.4.5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2.2.4.6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2.2.5乙方负责提供施工中乙方所涉及材料的环保及质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2.2.6乙方在开工前到竣工后的施工过程中协助甲方办理各项第三方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费用。
2.2.7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三、 工期:__________________
3.1 工期延误
3.1.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__________________
3.1.1.1甲方不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包括预收水电款、主材代购款、首期款、中期款等)。
3.1.1.2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1.1.3工程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1.1.4甲供材料或应由甲方选择或确认的材料未按期完成。
3.1.1.5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
3.1.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元违约金。
四、 工程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 ________元;工程量进度达_______%(完成水及部分电路隐蔽工程、吊顶骨架、门套、窗套及木制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厨、卫、台墙地砖进场并开始施工)或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计 ________元;竣工验收合格当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计 ________元。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支付给乙方所欠款额每日__________%的滞纳金。
五、 材料供应:__________________
5.1 双方材料约定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持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定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2 甲方供应材料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赔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3 乙方采购的材料
5.3.1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设计说明及预算书中双方约定的品牌、 规格、型号、等级、颜色等购买,材料到施工现场未施工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由甲方书面确认。
5.3.2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双方确认的材料设备表不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
5.4 无文字约定的材料,甲方均在施工现场验收。有文字约定的材料或甲供材料,乙方按约定品牌、规格、价格等购货。
六、 工程变更:
6.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并签定变更单乙方才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对此项目不负任何责任,并不负保修责任,甲方还因支付乙方由此发生的施工及材料费用。如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全部赔偿。
6.2 变更增项的超过合同总造价 _________% 的经确认后,甲方应预先支付给乙方全部增项价款;变更增项未超过合同总造价 ________% 的经确认后,甲方应在支付乙方当期工程款时一并支付。变更减项的经确认后,甲方在当次支付工程款时,返还减项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扣除_______%价款作为乙方的管理费(由于乙方设计或施工不合理发生变更减项的部分除外)。
6.3 由于甲方中途减项,若此项目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施工,则造成的工、料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七、 质量与验收:__________________
7.1 工程质量
7.1.1工程以乙方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质检标准为依据。如标准与《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__)发生冲突时,以此标准为依据。
7.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原约定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7.1.3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7.1.4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7.2 竣工验收与保修
7.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并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通知单,水电验收时进行施工现场线路实景拍照,进行施工现场线路记录存档,绘制水电竣工图制作光盘提供客户。如甲方不在验收通知单上签字,则以乙方的验收通知单上填写日期为通知日期。甲方自接到通知后按约定日期如期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三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验收合格日以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的第三日为准。如甲方在乙方完工或接近完工时,甲方未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以任何方式使乙方不能再进入施工现场,则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日为乙方不能进入现场日为准。
7.2.2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7.2.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 两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 五年 、终身维修。
7.2.4 保修项目分类
7.2.4.1乙方购买的所有材料及现场制安的工程项目乙方全部保修。如吊顶、隔墙、现场制做家具,水、电管路、漆类等。
7.2.4.2乙方购买的成品现场安装的工程项目(如成品门、灯具、开关面板、成品橱柜、洁具、厨具等)属于制造商全保项目,乙方负责在工程结束时,乙方把这些项目制造商的质保单、联系电话等转交给甲方,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直接与制造商联系保修,乙方负责全力配合甲方监督制造商对该项目进行保修。保修期限以制造商承诺保修时间为准。
7.2.4.3乙方负责购买的电器、设备(如空调、煤气灶、按摩浴缸、淋浴房、电器总控开关、漏电保安器、热水器、净水器等),工程结束时,乙方把这些项目制造商的质保单、联系电话等转交给甲方,甲方直接与制造商联系保修事宜、乙方全力协助、保修期限以制造商承诺保修时间为准。
7.2.4.4甲供材料,乙方施工项目,不属乙方保修项目。
7.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各类款项全部结算完毕,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卡,保修内容以保修卡为准,各类款项没有结算完,乙方不提供工程保修卡。如甲方拒绝结算,乙方不负责此项工程保修。
八、 工程结算:
8.1 甲、乙双方于约定验收日前三日内进行结算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日,甲方在施工现场将剩余工程尾款支付给乙方。双方结算工作完成后,乙方撤场,将工程移交甲方。
8.2 所有结算项目以双方合同预算书内项目及双方签定的变更签证单为准。
8.3 如有增项,增项金额按乙方预算书价计算。
8.4 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工作不能顺利完成,乙方保留现场继续驻留权利,至双方结算工作完成。在此期间,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 安全和防火:
9.1 由于甲方原因(如私自指挥工人违规操作、私自与工人达成施工协议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9.2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 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和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自身原因中途撤场不再履行合同,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含水、电预收款)。
10.2 若由于甲方违约,若此时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施工,则造成的工、料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并且甲方按房屋的销售面积支付乙方设计费,费用为每平方米人民币二十元正(设计费包含度尺费)。
10.3 一切未经双方预算书内文字确定的口头承诺或口头要求均不属于有效的合同条款,乙方有权不予执行该内容(此条款同样适用于设计﹑工艺做法﹑项目变更等方面)。双方无约定的施工做法均按乙方标准做法施工。
十一、设计成果的版权:
11.1 属乙方设计的工程,设计成果归乙方。乙方可以对该工程完工成品,施工过程及甲方入住后已有家具,陈X物的成品进行拍摄电视、录象、照片,并且乙方有权在各种电视台、电台、媒体、杂志等进行广告、学术发表。
11.2 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与施工队直接就装饰工程的合作、中介、委派等活动进行洽谈、实施,如有发生,乙方有权与甲方终止本合同的执行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损失。另甲方已在乙方的未发生施工项目的资金,乙方有权扣留作为合同终止的补偿,现场未施工材料归乙方所有。
11.3 双方不得将对方设计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设计及施工项目。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的向 天津市 人民起诉解决。
十三、 其它约定:
十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5.1 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15.2 附件一(工程预算书及辅料清单);
15.3 附件二(水电改造协议及水电工艺做法说明);
15.4 附件三(主材材料代购协议及主材明细表);
15.5 附件四(效果图及设计方案);
15.6 附件五(施工图纸及水电路图);
15.7 施工中的施工文挡;
15.8 竣工保修卡;
15.9 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它书面协议;
15.10 补充规定。
十六、 其他:
16.1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签证、公证)后生效。
16.2 本合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及知识产权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但维修及有关设计版权条款仍然有效。
业主: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令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区_____路(小区)_____幢_____号(单元)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厅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大写)元(其中:设计费__元,管理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以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作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A.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甲方付清首付款后进场施工。
2.无。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户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税金(%)。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年?月?日?附件一:施工内容表(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略)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略)
补?充?条?款?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号《台州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墙面乳胶漆,墙砖,窗洞口减半计算)
三、工程验收后若发生漏水情况,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主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主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工程巡检。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巡检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指挥和管理。
六、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和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鉴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热水器等设备)。
七、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实际进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灯具等,均须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十一、凡砂灰墙面料(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量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多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豆包布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砂灰墙面不能直接贴砖,须打掉面层,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贴砖。遇见此情况,另行增加费用。
十二、工期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或安装地板、橱柜、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十三、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的,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十四、合同签订后,甲方减项超过总工程款的5%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变更项目3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施工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十五、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暖气,天然气管线,楼宇对讲,可视电话,红外线,监控系统,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与乙方签订“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期内和维修责任,不负责其他赔偿责任。
十六、距离市中心五公里以内的施工地点,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吃住。五公里以外和偏远客户,乙方加收工程造价10%?15%的远程费。如装修房屋内有家用或住人,工程需分阶段进行,乙方加收工程造价3%的复杂施工费用。
十七、由于各个物业小区_____的标准不统一性,乙方只承担出入证工本费,其他均不负担。
十八、工期过半,油漆材料进场前,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收及二期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甲方应在二期预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二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将工程中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验收,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九、甲方自行安排工程项目不计在工期内。(如地暖、_____空调等)
二十、甲方应在工期内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分段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对工程的验收合格。
二十一、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一天按其所欠款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二十二、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二十三、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二十四、以上各条款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主合同》的补充规定,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户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元(其中:设计费元,管理费(%),税金(%)。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一:施工内容表(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略)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略)
补充条款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号《台州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墙面乳胶漆,墙砖,窗洞口减半计算)
三、工程验收后若发生漏水情况,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主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主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工程巡检。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巡检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指挥和管理。
六、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和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鉴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热水器等设备)。
七、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实际进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灯具等,均须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十一、凡砂灰墙面料(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量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多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豆包布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砂灰墙面不能直接贴砖,须打掉面层,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贴砖。遇见此情况,另行增加费用。
十二、工期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或安装地板、橱柜、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十三、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的,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十四、合同签订后,甲方减项超过总工程款的5%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变更项目3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施工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十五、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暖气,天然气管线,楼宇对讲,可视电话,红外线,监控系统,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与乙方签订“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期内和维修责任,不负责其他赔偿责任。
十六、距离市中心五公里以内的施工地点,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吃住。五公里以外和偏远客户,乙方加收工程造价10%15%的远程费。如装修房屋内有家用或住人,工程需分阶段进行,乙方加收工程造价3%的复杂施工费用。
十七、由于各个物业小区收费的标准不统一性,乙方只承担出入证工本费,其他均不负担。
十八、工期过半,油漆材料进场前,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收及二期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甲方应在二期预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二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将工程中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验收,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九、甲方自行安排工程项目不计在工期内。(如地暖、空调等)
二十、甲方应在工期内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分段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对工程的验收合格。
二十一、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一天按其所欠款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二十二、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二十三、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二十四、以上各条款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主合同》的补充规定,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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