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合同
订货合同(三)
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制造本合约所附条件所订之物品,乙方同意制造符合甲方所提示规格的物品供应甲方。
第二条 采购单价
(一)附件中所记载的采购单价是根据甲、乙双方的合同而订的,并将其固定一年,每年按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重新合同而修订。
(二)当采购报价决定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指定的格式、内容,迅速将报价明细提示给甲方。
(三)当制造成本有显著变动,超过±5%以上(含)影响到本合约所订的采购业务,而导致甲方或乙方希望修订采购单价时,双方得以书面通知对方以做为单价修订及实施日期的合同。
(四)采购单价除在附件有特别约定外,是指为甲方的工厂交货价格。
(五)附件中所记载的推定购入数量,并不表示甲方向乙方保证购买数量。甲方在本合约有效期间内,可变更推定采购数量,予以追加或削减。
(六)前项的推定采购数量仅是甲方向乙方提示以作为估价条件,如合约期满后,甲方所采购的实际数量和该推定采购数量之间有大幅差异时,双方得以提出要求修改单价并做结算。
第三条 订货、交货期
(一)特殊零件的备料,甲方应按附件中所订定的采购期间,对于附件中有关订货方法无特别规定者,以一个月的确定订单,加上次两个月的预测订单以书面向乙方订货。
(二)甲方依本合约所附附件的订货单中应载明交货日期几每次的交货数量通知乙方。乙方应遵守订货单所载内容交货,除非甲、乙双方在事前以书面同意变更订货单的约定内容外,乙方的交货不得与订单的约定内容有异。
(三)乙方对于甲方的定货内容如有异议时,如是在正常的订货,应于接到订货单后五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内,若是紧急订货十日(甲方的工作日)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如无乙方的通知,即表示乙方同意甲方订货单记载的交货几数量。
第四条 交货
(一)乙方于交货时需附甲方所指定的交货单及甲方指定的货品出库检查记录表,并务必于确定交货期限内交入甲方工厂。
(二)因可归于乙方的责任导致交货期延迟,使得必须紧急出货时,所需的费用或甲方用别的方法向第三者发出订货时所需的费用等应由乙方负担。且如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需赔偿其损害。若因不可抗力的天然灾害所导致的交货延迟,则乙方不须赔偿或负担其费用
(三)应甲方的要求必须变更订单所记载的交货期,应由甲、乙双方合同后,以书面为之。
第五条 验收
(一)甲方对乙方所交的货物在出货时如有必要,甲方可要求乙方或乙方的协力厂商进行会同检查。甲方对于检查过的物品,确定品质及数量均合乎甲方的要求,得进行验收手续。
(二)唯验收过后的物品,如在甲方的生产线上或客户处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则品质责任归于乙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交货及所有权转移
货物自第五条第一项验收,交货完毕时起,所有权从乙方转移给甲方。
第七条 付款方式乙方的请款以甲方所订付款条件为基准支付乙方,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合同决定。
第 品质保证及瑕疵担保责任
(一)乙方对所交货品保证品质符合甲方所要求的式样规格。
(二)乙方交给甲方的货物自第六条交货日算起一年以内(除非甲、乙双方另有合同而有其他保证期间者除外),当甲方发现有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藏性瑕疵时,且是归属乙方的责任者,应立即将不良内容通知乙方,并可要求交换不良品或不足数量,或整修瑕疵品,甚或要求减价,或为了使甲方减轻损失至最小限度所需的处置费用的赔偿请求。若是人为使用不当及不可抗力灾害所发生的损害,不得归乙方负责及请求赔偿。
(三)发生前项的瑕疵致使乙方必须再次出货时,其有关再出货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如因此而蒙受损害,可对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四)本条第二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时,除在附件中有其他特别的规定外,由双方合同交期后将正规部品交给甲方。
第九条 订货数量的取消处理
(一)甲方由于生产调节等理由需削减订货量或全部取消时,应立即和乙方进行合同,并调查此时的实际状况,如确实有补偿的必要时,甲、乙双方合同补偿的金额支付给乙方。
1.有关于乙方已交的数量或已制造完成品,除非有特别约定,甲方以附件中所定的采购期间为限,核算货品价格。
2.在取消订单前,乙方也已准备完毕,或乙方已向第三者订货完毕且以无法取消、转卖或留用的材料,除非有特别约定外,甲方将以附件所定的采购期间为限,核定原材料的金额。
3.半成品时,应包括材料和投入人工费用。
4.取消后造成呆料,办理报废所需缴交税金及手续费。
(二)甲方仅支付乙方前项第 1 款的费用或第 1 款至第 4 款费用的合计金额,乙方对于前项的处置不得向甲方请求本条款中所订以外的其他项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金钱的请求。
第十条 设计变更
(一)甲方基于设计上需要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配合作部品的对应变更,包括新部品估价、制作导入及旧部品的成品、半成品调查。
(二)设计变更而导致部品价格变动时,另外依据甲方的XCN管理办法另行管理,本合约不作变更。
第十一条 零件及原料的供应
(一)乙方在制造货品时,甲方认为有其必要或乙方要求时,甲方得提供零件或原料(以下统称支付给料)以有偿的方式供应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支给材料传票时,应于指定日期内向甲方仓储科凭支给传票领取。
(二)支给材料原则上采用固定价格计算,甲方一次报价给乙方,乙方在取得支给材料后,甲方凭乙方的领取传票开立给乙方,收款采用冲帐方式。
(三)乙方对于支给材料应妥善保管,务必使其不受破损、污损、变质、遗失等。乙方应甲方的要求,须向甲方报告支给材料的库存状况。
(四)乙方不得将支给材料用于本合约所订货品以外的产品且不得转让质押给第三者。
(五)乙方将订货数量制交完以后,如果支给材料仍然有剩余时,乙方可按取得时原价退还给甲方。
订货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以上产品价格不含税费和运输费,需普通的加 税金。
二、结算方式和交货期限:
乙方在收到此货款后在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发出。
三、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选择相应的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验收事项:
1.产品货到甲方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外形问题,应于货到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发现产品的性能及质量不合规定,应于货到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包括检测情况、使用情况)。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订购合同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对属乙方则责任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售后服务
在包换期(三月)内不属人为损坏的破损产品免费更换,在保修期(一年)内不属人为损坏的产品免费维修。(产品条型码、时间标示、批次标示一旦破损或丢失丧失质保条件)。另:已超过一年免费质保的产品,本公司将在首先征求客户同意付款维修的情况下,对该产品收取合理的元器件成本费用及工时费用,进行维修服务。乙方可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技术资料。
六、其它: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起诉。在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传真件有效,需双方盖章后回传才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公司 乙方(章):
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货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名称及 规格(毫米) 质量标准或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花色 及型号 技术指标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