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总价款:250000元,大写(人民币):两万伍仟元整。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工程内容 (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材料供应
3.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执行国家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3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BJ01-26-96《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 、GB50222-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54-20xx《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16-20xx《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
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4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地方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
5.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工程验收单);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工程验收单)。在合同结清工程款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工程结算单);
5.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甲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3日至5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2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金额7500元(大写七千五百元整);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金额7500元(大写七千五百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0%的工程款,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6.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
6.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20%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负责修复与赔偿。
工程施工中,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受到伤害等安全责任属于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解决。
第工程监督
8.1本工程由甲方直接对乙方进行工程监督,不符合质量要求应及时进行返工。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甲方应在开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9.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9.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9.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
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9.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10.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0.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各项设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10.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5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10.6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0.7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12.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2.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13.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工程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7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13.8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4.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2%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4.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14.3由于乙方施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拒绝整改,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终止合同,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施工费用清算应扣除质量问题整改金额。
第十五条 垃圾清运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此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三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7.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三方证明人: 第三方证明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家庭装修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 三室两厅双卫一厨双阳台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修工程人工计价清单》
4. 委托方式:单包(人工)
5.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7.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本合同附件(一)《装修工程人工计价清单》结算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 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施工费:开工付 __________ 元 ,施工过半付__________ 元,尾款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2.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票据,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3.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家庭装修合同书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和做法:室内装修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4工程期限 :90天
开工日期 : 20xx年 11月 01日
竣工日期 : 20xx年 01月 31 日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5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负责保护好被装饰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程工期
5.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6.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发包方(甲方):
7.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款转入项目经理 注:本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7.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违约责任
8.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几项具体规定
9.1 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支付清运费用人民币 伍佰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2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的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11.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凡经过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市场管理机构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
11.4 凡通过市场签订合同者,可将合同文本提交驻家庭居室装饰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签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甲方: 乙方:
现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