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分娩信息、婴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婴儿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出生地
省 市 县(区) 乡
出生孕周
周
健康状况
良好
一般
差
出生体重
克(g)
出生身长
公分(cm)
母亲信息
姓名
年龄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粘贴处
国籍
民族
有效身份证类别
有效身份证号码
父亲信息
家庭住址
领证人
与婴儿关系
领证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 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 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1)家庭接生员出具
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2)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
出具的证明;或(3)亲子鉴定证明。
以内容由领证人填写和提交,请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
则上不应变更。
领证人签字:填表日期: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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