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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请假条

来源:华佗小知识

  请假人姓名:

  专业班级:

  家庭联系电话:

  父母手机:

  请假事由:

  学生签名:

  请假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_天)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章):

  学工处意见:

  负责人(签章):

  销假时间:

  说明:

  1、病假要有医生证明(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医务室意见),其他请假须提交有关证明;

  2、请假一天之内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批;2天至7天由系(部)审批,假条交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由系部初审后,报学工处批准,请假条交学工处备案;

  3、请假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或满六周时间,应办理休学或退学;

  4、学生请假超过二天者,班主任(辅导员)必须与家长通话,并在班主任(辅导员)意见中写清与家长通话时间、电话号码、通话内容、家长意见。

  5、此表在审批手续完毕后交由院系存档;

  6、在请假结束后需按时到系部履行消假手续,超过请假期限后按旷课处理。

  7、学生在请假期间应注意安全,所出现的安全问题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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