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用品采购工作,确保酒店采购用品的质量、数量符合酒店需求,同时规范用品采购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用品采购管理工作。
第3条计划用品的请购管理。
1.用品仓仓管员根据用品库存的最高库存量、最低库存量及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结合供应商的送货时间,当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量时应填写请购单,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
2.经过询价、议价或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用品采购合同条款,用品采购员在请购单上填写价格,交采购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根据采购金额大小交酒店有关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第4条计划外用品的请购管理。
1.使用部门根据营业上的需要,直接填写请购单(一式四联)申购,并注明用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必要时提供样板)交本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请购单首先转交用品仓核查用品的库存情况。如果仍有库存,直接按用品发放程序办理出库手续;如果没有库存,仓库主管在请购单上签字后将请购单交采购部办理。
3.用品采购员在请购单上填写价格后,将请购单交采购部经理审核,呈交财务总监审核,超出财务总监权限的应上交总经理审批(使用外币结算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4.请购单批准后,由用品采购员实施采购。
第5条各部门急需使用且订货金额不大的用品采购管理。
对于各部门急需的用品且来不及填写请购单时,可先行采购,但事后应请申购部门及时补齐所有手续,否则由申购部门承担相关的责任。
第6条固定资产、大型设备、金额及使用外币结算的用品的采购管理。
1.使用部门先草拟采购申请报告,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交采购部实施招标采购。
2.采购部经过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上应注明购货名称、数量、购货金额、规格、交货时间及地点、制作要求及质量、保修期、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交使用部门和酒店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后,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正本交财务部存查,以便办理付款手续。
第7条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