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明确司炉工工作职责。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制剂室的锅炉使用、管理工作。
3.责任者:
司炉工。
4.职责:
4.1、锅炉工是特殊工种,上岗必须携带操作证。
4.2、严格遵守有关锅炉安全操作的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重点条文要熟记。
4.3、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锅炉安全技术培训及制剂室组织的锅炉房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4、熟悉所操作锅炉本体、附属设备的技术参数、运转性能、构造原理及锅炉房系统的情况,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和检查方法。
4.5、了解锅炉给水的水质指标和水处理方法,根据锅水水质情况调整排污次数,排污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
4.6、对炉体及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文明生产。
4.7、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4.8、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内容完整、字迹工整。
4.9、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不得脱岗、睡岗。
4.10、司炉工应保持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和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