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出借人)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经营或个人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_%
  第二条 、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
  2、车架号:_____
  3、发动机号: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