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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进校园精彩发言稿

来源:华佗小知识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省规定从当年的10月1日起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你们大多生活在林区,森林防火工作长期离不开你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时值秋收冬种时节,天干物燥,空气湿度低,林内可燃物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了切实遏制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维护好生态环境,构建好和谐社会,德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您和您的家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野外用火源方面:

  1、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2、不在林区吸烟、野炊;

  3、不在林区内、林缘、山边地带上坟烧纸,燃放鞭炮和其它祭祀用火;

  4、不在林内、林缘、山边地带烧荒、烧枯枝落叶,烧田埂地坎草;

  5、不在林内烤火,使用火把夜行照明;

  6、不炼山造林、烧木炭窑;

  7、不在海后周围及县义峰山等重点林区用火。

  二、教育监管方面:

  1、教育自己的小孩,不要在林区野外玩火;

  2、监管好痴、呆、傻人员。

  三、扑火方面:

  1、不让残废人、老人、孕妇、小孩上山扑火;

  2、扑火时注意自身的安全,要听从指挥,不能盲目扑火。

  四、火情报告方面:

  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请您及时报告给当地的乡(镇)或拨打县防火办电话

  农民朋友们,请时刻牢记森林火灾给我们带来的惨痛教训,让我们远离火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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