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租赁金额:
  二、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
  三、甲方的基本责任
  1、甲乙双方在乙方施工现场交接设备,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乙方提供机手、提供食宿,工资由乙方支付。
  四、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如有变动,双方另行协商。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每月 元,因天气造成停工,每月最低租金不低于 元作每月满30天以现金方式结算(±3天),月底结账一次付清。甲方机械每月工作日保证在30天(±3天)。
  3、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费用。
  4、设备维修保养: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保养费用甲方自行解决。
  5、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
  24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部分以每天760计算扣除。甲方机械在进入乙方工地后,在机械正常情况下,乙方保证不了生产运转,乙方照付给甲方机械租金。
  6、双方合作期间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协议,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