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广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正常开展,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学校教务处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组保证按照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努力地开展项目工作,力保项目完成质量。
二、项目完成的内容要求见《广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任务书》(附件),项目组应有计划地按任务书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项目组的经费使用保证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按财务要求进行报账使用。
四、项目组应按要求向学校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逾期不交或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终止其项目研究。
五、项目结题后,项目组应保证于本项目结束时间(20xx年6月 30日)前将结题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论文、成果实物及其相关成果材料提交学校。
六、项目组保证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能有违反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
七、合同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共同遵照执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院签章:教务处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