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甲方租赁乙方叉车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叉车名称及数量:50叉车。
二、租赁时间、期限和使用地点
1、租赁时间:根据实际停工交付乙方的日期,从(日)至(月)计算,租赁期间,叉车在租赁中途提前报废,按天计算,每天按700元/天计算。
2、使用地点:
三、租金和付款
1、叉车租金(人民币2万元整),不含税。
2、租金支付方式:
3、乙方叉车到达施工现场后,司机住宿由乙方提供,乙方提供一名司机,并自带行李。
四、叉车的使用
当叉车进入现场并移交给甲方使用时,乙方必须确保叉车处于良好状态,以满足甲方的`施工和生产需要。
五、叉车操作维护与管理
1、甲方负责叉车管理,乙方每月机械保养周期为天。甲方只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燃料,乙方负责其他维护和润滑油。
2、乙方叉车到达施工现场后,叉车操作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六、安全
喷嘴方不得非法指挥租赁叉车。强行命令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并停机。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设施损坏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事项
1、叉车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或收回设备。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性质抵押或质押设备,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付款后自动失效。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