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日到来之际,我们学校举办了"弘扬精神,争做守法公民"主题教育,集体晨读,学习知识。
追朔的历史,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颁布了一个性文件和4部,即1949年起临时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我国现行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后来又以修正案的方式经过了多次修改。20__年开始,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学习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广泛的普法活动。国家日的设定,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忠于、遵守、维护的意识,进一步弘扬精神、维护权威、扞卫尊严、保证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自古以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没有规定不成方圆,无论是上至国家还是下至个人,都应该有一定的规定来约束行为,否则便会出现肆虐张狂的人,把国家搅得一团糟。
正因为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我们高中生就更应该遵守纪律,不应该以身试法,带来严重的后果。
遵守纪律应以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不是一向夸大的号召,不是一纸空文,而应落实到实际的行动中去,切实从细微的小事做起。
"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市民,不摘花草树木","保护地球,爱护环境"这些都不是空空的标语,而是要我们以自己为出发点付出实际努力的。随手捡起地上的一张纸屑,拧紧打开的水龙头,为干渴的鲜花浇一点水,这些都是我们中学生力所能及的事,举手之劳,却可以创造出一个更和谐的世界。
作为祖国明天的栋梁,我们要以此次日为契机,学习及相关法律,做到遵纪守法。遵纪守法是我们高中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珍爱自己,又是关心别人,更是为了一个更加繁荣昌盛的祖国和一个更加和谐美满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