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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团委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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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例会对于保证团委宣传部的正常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严肃会议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团委宣传部全体例会

  1、全体例会每月召开两次,在团委办公室主持,及各中心负责人参加,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2、每次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三次无故不到便视其自动退部)

  3、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4、所有到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5、可根据工作进行需要推迟或提前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6、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各中心例会

  1、各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中心负责人主持,总结上一周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周工作安排。

  2、每次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

  3、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4、所有到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提出。

  5、例会时,各中心须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设专人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平时由各部门负责保管,于学期末汇总至团委办公室统一存档。

  6、各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7、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8、本制度适用于校团委宣传部,对违反此制度者,将按此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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