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已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影视设备租凭合同,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租凭内容:
1.租用时间:
2.租用场所:
3.租用设备:
4.设备租金:¥;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租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现场一次性付清全款。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完好的租用设备;
2.甲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卸;
3.甲方负责设备的现场维护。
三.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协调与租用场所的关系,协助设备在租用场所的安装、拆卸及进出;
2.乙方负责承担租用设备在租用场所发生的费用;
3.乙方应按设备使用环境要求正确使用设备并负责设备的安全,造成设备损坏按市场价赔偿;
4.乙方按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逾期未付的金额按每天0.3%赔付滞纳金。
四.违约处理:
1.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2.甲方不能按期提供设备,甲方按照合同的100%赔偿乙方损失;
3.乙方不按期使用设备或改用另种设备,乙方按照合同的100%赔偿甲方损失,所更改的设备租金另付。
五.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的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