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有限公司:
__有限公司员工__(身份证号码:__),于20__年12月1日与我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确立合法劳动关系。后因个人原因,__于__年5月14日离职,原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由于我司前人事专管员在五险业务办理方面经验不足,漏买了__任职期间的失业保险,致该员工离职后无法正常办理失业证明,给__在新公司所在区办理招工录用手续带来不便。
综上原因,特拟此证明。恳请__就业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以证明__未能取得失业证明的原因,帮助__顺利入职,为盼!
证明人: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