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党组游龙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四费”支出监管工作,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纪检组长柳宏告传达贯彻了全县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文学习了县委办、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四费”支出监管的通知》(澧办通字〔20xx〕8号)和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等六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澧纪发〔20xx〕2号),会议明确财政局将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关于津补贴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以及“四费”控管的各项规定,为贯彻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四费”支出监管,会议还决定由民主理财小组采取集体会签的方式对局机关及各股室(单位)“四费”支出加强审核和监督,现将会议意见纪要如下:
1、调整民主理财小组组成人员:因局机关人事微调,民主理财小组作相应调整,组长由分管机关财务的局领导担任,在目前局党组班子及领导分工调整未到位的情况下,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仍由、党组游龙担任,局纪检组长柳宏告任副组长,谭杰成、皮修华、李育才为成员。
2、经费支出审核程序:经费支出发生以后,由经办人(必须是本局工作人员)汇总原始票据,加贴最新印制的“原始凭证汇总报销单”,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经办人提请民主理财小组5名组成人员集中会签,必要时需由经办人说明支出事由,一致审核同意后,报单位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各类支出和所有报账手续由经办人按程序履行,不再接受非本局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各类支出报批手续。
3、民主理财审核时间:每月12号、24号定期审核两次,遇节假日顺延,其他时间不再受理财务报账审批。
4、财务监督及公开:由财政监督检查局每年分两次对全局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内审,半年度和年终各组织一次内部财政监督检查,内审结果分费用支出项目在局务会上公开。
以上关于强化“四费”支出监管的决定经局党组会讨论一致通过,从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
出 席:
记 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