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4月24日,大东区第xx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房产局刘兵所作的《关于大东区房产局20xx年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履职情况报告》,并结合区常委会评议组《关于对大东区房产局开展评议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评议。
会议认为,20xx年以来,区房产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实施《沈阳市城市房产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自觉接受监督,全面落实区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建议和意见。以房产管理为主线,积极作为,着力实施老旧住宅区改造、区域供热、房屋应急维修等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实质性进展。根据民主测评和区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对区房产局工作综合评价满意。
会议指出,区房产局作为全区民生工作职责部门之一,近年来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和监管力度还不到位。二是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历史遗留问题众多,信访案件量过大。四是业务建设有待加强。为此,会议建议:
一、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和监管力度。一是要顺应群众期盼,先民生后提升,明确近远期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项目,结合小区现状,共同制订科学的改造方案。二是区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充实力量,统筹财力,适度加大对老旧小区投入力度,确保市下达的三年提质改造行动计划如期完成。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从设计到施工以至验收,应鼓励居民代表全程参与,真正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一是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力度,重点是对新《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增强房产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更有效指导和服务。二是要针对“保障型”物业,尽快建立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业主和物业三方联动作用,逐步形成小区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进物业服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顶层设计,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一是房产局要将目前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摸清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提报决策。区要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决策方案,确定时间表,任务图,逐步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区要统筹协调好解遗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我区已售商品住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三年攻坚任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房产管理效能。一是区房产局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不断转变机关干部的思想意识和工作作风。二是要以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设计,整合人力资源,完善房产管理制度建设。三是要不断提升房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规范管理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有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高素质干伍,树立房产队伍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