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节水管理工作实际,市节水办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节水行政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节约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落实《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提高用水单位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合理有效利用。
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在办公楼显要位置公开相关节水管理法律依据及各项办事程序,按程序核定下达用水单位用水指标。
三、严格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初次发生超计划用水的用水户坚持上门指导,提供技术和咨询服务。按程序要求及时受理和处理用水户计划调整的申请,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
四、坚持文明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接待用水单位要热情、诚恳、一视同仁,使用文明用语,认真指导用水户开展节水管理工作,提高用水效率。
五、坚持廉洁行政。在与用水户的交往中,不得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娱乐消费活动。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不徇私舞弊,不谋私利。自觉接受群众意见,接受办事群众监督,并设置意见箱和公开群众举报电话。
六、上述承诺事项,接受社会和上级的监督。违反承诺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