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工作安排,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追赶超越”要求,紧紧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目标,紧贴市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弘扬传统节庆文化,营造开放、包容、现代的城市节日亮化氛围,增强西安市民群众以及外来游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展现大西安城市亮化新特色。
二、工作目标
在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按照“创新理念、突出特色、塑造精品、打造亮点,全市联动、点线面串联”的思路,抓住元旦及春节重要节点,从灯饰、树饰、街景、楼宇、市政设施、花境花坛、庙会灯会、重要建筑等八个方面着力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全力打造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西安年·最中国”城市夜景亮化体系。
三、亮化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新城区。
亮化道路:东新街、西新街、南新街、路、东五路、西五路、长乐路(东二环—朝阳门)、环城东路(永乐路—太华路立交)、环城北路(太华路立交—北门西)、东二环(长乐西路—陇海线隧道)、兴庆路(长乐路—永乐路)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新城广场、路与东新街十字节点2处。
(二)碑林区。
亮化道路:南大街、东大街、长安北路、雁塔北路(南二环—和平门)、和平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永乐路—环城南路)、太白北路(西南城角—南二环)、东关正街、柿园路、互助路、含光路(南二环—环城南路)、文艺路、经九路、兴庆路(永乐路—南二环)、端履门、柏树林、南广济街、朱雀大街(环城南路—南二环)、粉巷、南二环(高新路—东南二环立交)、东二环(东南二环立交—新安街)等22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省图书馆门前节点2处。
(三)莲湖区。
亮化道路:北大街、北关正街、西大街、西关正街、沣镐东路、沣稿西路、莲湖路、西北三路、大庆路、甜水井大街、丰庆路、西市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北门东—环城西路)、西华门、二环路(高新路口—大庆立交)等16条道路。
亮化节点:钟鼓楼周边、土门街心花园东侧节点2处。
(四)雁塔区。
亮化道路:长安南路、小寨东路、小寨西路、丈八东路、雁塔西路、雁塔北路、太白南路(南二环—丈八东路)、育才路、朱雀大街(南三环—南二环)、吉祥路、含光路(电子二路—南二环)、翠花路、西影路、永松路、南二环(太白路立交—西延路)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小寨十字、古韵广场、电视塔周边、中轴线纬二街十字、军区门前杨树林节点5处。
(五)未央区。
亮化道路:未央路(龙首村十字—北二环)、文景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明光路(二十六街—北二环)、朱宏路、凤城八路、北二环、渭滨路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未央规划馆、龙首村十字等节点2处。
(六)灞桥区。
亮化道路:纺北路、纺正街、纺渭路、纺一路、纺二路、纺西路、新医路、纺新路、鹿塬路、灞瑞一路、半坡立交等11条道路。
亮化节点:香王出入口、纺正街与纺一路交叉口、纺织城高速出入口、提升广场、区门口、堡子村转盘、新寺十字节点7处。
(七)高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唐延路、沣惠南路、丈八北路、丈八东路、科技八路、锦业路东段、高新路、科技路、科技二路、高新二路等10条道路。
亮化节点:唐长安城墙遗址公园北广场、延平门广场、都市之门南广场、高新路广场、永阳公园南角广场节点5处。
(八)经开发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未央路、凤城八路(贞观路—文景路)、文景路明光路、凤城二路、凤城五路、凤城七路、凤城八路、凤城九路、凤城十路、开元路、鱼藻路、元和路等13条道路。
亮化节点:北客站及周边、张家堡广场、城市运动公园、凤城一路人行天桥节点4处。
(九)曲江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曲江大道、雁塔南路、雁展路、雁南四路、雁南一路、曲江池北路以及大雁塔东西两侧环塔道路、芙蓉西路、芙蓉南路、雁南二路、雁南三路、曲江池西路、曲江池东路、太华南路、自强西路、北二环(未央立交—辛家庙立交)等15条道路。
亮化节点:大雁塔北广场、曲江宾馆十字、中和广场节点3处。
城墙景区:东、南、西、北四个城门节点4处。
大明宫景区:丹凤门南侧广场、丹凤门东西两侧宫墙外立面、五闸延英殿出入口、重玄门宫墙外立面、大明宫遗址博物馆门头外立面节点5处。
(十)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世博大道、欧亚大道、香槐一路、锦堤五路、世博东路、东二环等6条道路。
亮化节点:世园会会址、西禹高速新筑收费站、杏园收费站节点3处。
(十一)航天基地管委会。
亮化道路:雁塔南路、航天大道、神舟大道、航天中路等4条道路。
亮化节点:雁塔南路—航天大道十字造型节点1处。
(十二)大兴新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大兴东路、梨园路、桃园路北段、纬二十六街、星火路、工农路、西二环(大庆路—大兴立交)等7条道路。
亮化节点:红庙坡十字、管委会门口节点2处。
(十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亮化道路:港兴路、港务西路、港务大道等3条道路。
亮化节点:港务大道南入口、综合保税区广场、地铁三号线保税区站、西航花园节点4处。
(十四)市局。
亮化道路(绿化带):长安路、南二环2条。
亮化公园:莲湖公园、公园、丰庆公园、兴庆公园节点4处。
(十五)市文物局。
亮化景点:钟楼、鼓楼、小雁塔、西安博物院节点4处。
(十六)市水务局。
亮化景点:汉城湖景区及主要出入口。
(十七)市市政局。
亮化区域:城区市政道路、立交桥、箱涵、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功能照明;城区三环内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箱涵等市政设施景观照明。
各区、各开发区、市级各相关单位在以上亮化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全市其它重要路段、商业街区、节点自行选择进行装饰亮化,营造浓郁节日氛围。
四、节日亮化方式
(一)按照《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0号)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灯饰的补充通知》(市市政发〔20xx〕33号)要求对道路灯杆进行灯饰悬挂,沿街行道树、绿篱、绿雕小品等进行装饰性亮化,对道路沿线重要节点布置LED灯光雕塑、小品等造型。结合20xx年己亥年(兔年)生肖特色和“”、“丝路起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等元素,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扎实落实“十三五”规划等要求,对全市主要干道、重要广场、重要十字、公园及城市出入口进行节日氛围营造,大力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热烈浓郁的节日氛围。
(二)各亮化责任单位要科学制定亮化方案,进一步优化设计及布置,体现出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品位和古城历史文化魅力,展现出各自区域特点和区位优势。
(三)按照节能、环保、美观、可重复利用的原则,灯具颜色和灯型的选择要符合《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专项规划》《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和节日氛围要求,灯具要求选用LED等绿色环保可重复利用光源。对于去年使用后还可重复利用的灯具、造型雕塑尽可能重复利用。
(四)各区局设置的绿雕小品,广场、道路十字口设置的建设文明城市的各种宣传造型、雕塑可继续使用,同时加以灯光点缀。
五、时间要求
(一)点亮时限。
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2月20日
(二)启闭时间。
我市夜景亮化模式分为平时亮化模式、周末亮化模式、节日亮化模式,开启时间均和路灯同步,关闭时间平时模式为晚22∶00,周末模式为晚23∶00,节日模式为凌晨24∶00。重大节日“除夕”和“元宵”夜间亮化设施通宵开启。
(三)拆除时间。
元旦及春节节日氛围营造设施拆除时间为20xx年2月21日、22日。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及早安排、认真组织,全部亮化任务要求于12月31日前落实到位,打造出“西安年·最中国”夜景亮化新形象。
(二)认真规划,精心设计。
严格依据《西安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要求,本着节能、环保、美观的原则,科学制定节日亮化方案,结合各自区域特色,设计建造一批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市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全面展现大西安的亮化新形象。要求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节日亮化方案设计并上报市市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光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建立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考评,兑现奖惩。
由市市政局牵头,制定考核计划,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经同意后对各亮化责任单位予以奖励,奖励资金380万元列入城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