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