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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来源:华佗小知识

  1.统一采购:

  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

  2.入库检查: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贮存注意事项: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4.减少库存:

  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预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剧毒类专人专柜:

  剧毒的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专柜保藏。

  7.废品处理:

  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8.无标签处理:

  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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