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加强学校文化艺术教育,深化“大家唱、大家跳”活动,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求真、向善、尚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市第七届中小学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三、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幼儿)、音乐美术教师及艺术教育管理人员。
四、活动分组
本届艺术节分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四个组开展活动。
五、活动内容
六、评选及比赛要求
(一)优秀论文和优质课评选
评选办法由市教科院制定。
(二)优秀文艺节目展评
1、文艺节目主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等类别。
声乐节目包括合唱(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小合唱和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重唱等表演形式。
器乐(西洋管弦乐、民乐、有声部的成套竖笛)包括合奏(40—60人)、小合奏(8人以内)、重奏等表演形式。
舞蹈节目包括群舞(不超过36人)、三人舞、双人舞等形式。
有特色的音乐剧、课本剧亦可参评。
2、节目要反映新世纪、新校园、新生活。内容要健康向上,清晰明朗,反映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3、节目伴奏及指挥由学生或教师担任均可,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音乐剧、课本剧可适当延长)。
4、各乡镇各组别限报1个节目参评,局直学校限报1个节目参加所在组别评选(市实验小学、一小、市实验初级中学、杭州华泰中学、中学、市实验高级中学、竟陵高级中学可分别报2个节目参评)。
(三)优秀美术作品评选
1、作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