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哺乳期请假条范文汇编

哺乳期请假条范文汇编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法规中没有“哺乳假”一说。如果请假,只能是按病假或事假,如果说是按病假,应该是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而不是假条。

  但国家对哺乳期的女职工也是有特殊照顾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如果单位有违反以上规定之处,可以向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