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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租租赁合同 篇2

来源:华佗小知识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俊峰华庭C座7层718,建筑面积:163.25平方米。

  (二)房屋权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姓名: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办公不注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按约定条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二)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先付后用;第一期租金签定合同当日支付, 以后每期租金提前 日支付。各期租金支付期: , , , .

  (三)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网络使用费5、电视收视费6、取暖费7、空调基础运行及流量费用8、房屋租赁税9、燃气费10、物业费。

  第六条 房屋修缮责任

  (一)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 当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双方应立即负责修复 或予以经济赔偿。

  (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7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000元的。

  3、擅自改动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将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月租金的3%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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