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宁蒗县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和相关规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我以个人名义向局机关、局领导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组织监督:
1、拥护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党风廉政的学习教育活动,在思想上构筑拒腐防变长城。
2、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工作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安排,心系农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严格廉洁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参与任何违纪、违法活动。
4、坚决不以乔迁新居、子女升学为由请客敛财,婚丧嫁娶等事宜一律不大操大办。
5、团结同志,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 如果我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组织处罚:
1、视情节扣除当年第13个月奖金,当年个人考评为不称职。
2、个人违纪与单位年底综合考评挂钩,个人对单位所受影响负责。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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