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侨青年是指放弃国外长期居住权回国定居的青年,归侨子女是指回国华侨的国外生活子女,华侨子女通常指华侨在国内生活的子女。
2、对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统考成绩达到当地规定分数线的,可照顾录取。报考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的,统考总分低于当地规定分数线十分以内的,可照顾录取。
3、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中学(包括重点中学)、职业学校的,应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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