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
2、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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