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焚烧园收费员及其他清洁工的管理。
2.认真执行市《滨葬管理实施办法》,要引导丧户文明治丧,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动。
3.丧户烧花圈、烧纸或其他物品时,指挥其到指定位置焚烧,不准随地乱扔杂物。
4.爱护公物,不得在墙上乱刻乱画;损坏设备、设施,按价赔偿。
5.严格按规定收取焚烧费,收费后及时上缴财务。
6.自觉维护祭奠园庄严肃穆的环境,严禁丧户鸣放鞭炮,不准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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