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传唤可根据法律规定使用手铐,强制传唤时可以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非强制传唤原则上不使用手铐,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应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原则,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法律分析
刑事传唤可不可以用手铐
如果是强制传唤,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非强制传唤,原则不使用手铐。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二条人民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人民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特种防暴、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所称武器,是指人民按照规定装备的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第四条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第五条人民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人民不得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第六条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当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在场无关人员应当服从人民的命令,避免受到伤害或者其他损失。
第人民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在强制传唤、逮捕、拘留等情况下,人民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然而,在非强制传唤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应使用手铐。人民在使用警械和武器时,应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原则,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人民在使用警械和武器前,应命令在场无关人员躲避,以避免伤害或其他损失的发生。因此,人民在依法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时,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但可以轮候冻结。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五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凭机关签发的拘留证、逮捕证收押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送至看守所羁押时,看守所应当在拘留证、逮捕证上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达看守所的时间。
查获被通缉、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应当持通缉令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送看守所寄押。
临时寄押的犯罪嫌疑人出所时,看守所应当出具羁押该犯罪嫌疑人的证明,载明该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羁押原因、入所和出所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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