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终止与中止的区别在于:条件不同,终止适用于不必要的法定情形,中止适用于特殊情况或客观障碍;结果不同,终止是终结案件,中止是暂停诉讼;程序不同,终止需制作正式文书送达相关方,中止一般只需记录在案。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都具有停止诉讼进行的效力,但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条件不同。刑事诉讼终止适用于出现了不必要或不应当继续进行诉讼的各种法定情形刑事诉讼中止适用于出现了致使诉讼无法继续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或客观障碍。
2、结果不同。刑事诉讼终止是终结案件,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中止只是暂停诉讼,待客观障碍或特殊情况消除后再恢复诉讼,继续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3、程序不同。出现刑事诉讼终止的法定情形时,由侦查机关、人民和人民分别作出的撤销案件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或者终止审理的裁定和宣告无罪的判决,并应制作正式的法律文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他们所在的单位和家属,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出现刑事诉讼中止的特殊情况或客观障碍时,则由侦查机关、人民和人民分别作出中止侦查的决定、中止审查的决定或者中止审理的裁定,除中止审理的裁定需制作正式的法律文书并送达人民或者自诉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外,中止侦查、中止审查的决定一般只需记录在案即可。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中止与终止的区别及其影响因素
刑事诉讼中止与终止的区别在于其产生的原因和效果。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暂停进行,通常是由于特定的情况或请求而导致的,如被告人暂时无法出庭或需要进行其他程序性决定。中止并不意味着终结诉讼,而是暂时的中断。相反,终止是指诉讼彻底结束,不再继续进行。终止可以是因为审判结束、撤诉、和解或其他法定的终止情况。影响中止和终止的因素包括涉案方的意愿、证据的充分性、法律程序的要求等。了解中止和终止的区别及其影响因素对于理解刑事诉讼的进程和结果至关重要。
结语
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虽然都能停止诉讼进行,但二者有明显区别。终止适用于不必要或不应继续进行诉讼的法定情形,而中止适用于导致诉讼无法继续下去的特殊情况或客观障碍。终止终结案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中止则是暂停诉讼,待障碍消除后恢复并继续追究刑事责任。两者的程序也有所不同,终止需制作正式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方,中止一般只需记录在案。对于理解刑事诉讼进程和结果,了解中止和终止的区别及其影响因素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四条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减刑、假释。
人民认为人民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向人民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对于人民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案件,人民应当重新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四十 中级人民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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