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扣除可能影响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保险条款、保险法律法规等进行分析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规定:保险人依法依约负有保险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提出保险金请求的,应当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2.《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险人不得违反约定,不得无故拒赔、低于应赔金额拒绝支付保险金。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对赔偿请求进行核实后认为有不予承保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免除、减轻保险责任的情形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同时告知其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4.《保险条款》第六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缴纳应付的保险费、当期保险费或保险费逾期未付款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可以返还被保险人已经交纳的保险费后解除合同。
5.《保险条款》第七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对于同一合同的承保给付权利,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以上是本文的法律依据,需要读者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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