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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伤死亡赔偿最新标准发布:2023年调整情况

来源:华佗小知识


江苏省工伤死亡赔偿最新标准与计算方法: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配偶抚恤金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抚恤金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享受全部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法律分析

江苏省工伤死亡赔偿最新标准与计算方法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2020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20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834元×20=876680元。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结语

根据江苏省工伤死亡赔偿最新标准与计算方法,丧葬补助金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以上为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三章 煤炭生产与煤矿安全 第三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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