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参照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分区。实行水土流失的分区防治,区划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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