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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