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不可被冻结,因为社会保险基金属于公共基金,专款专用于保障退休职工和失业人员的生活,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律分析
是不可以冻结个人社会保障卡的。因为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社会保险机构对该项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保障企业退休职工、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各地人民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人民只会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并且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还可以延期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四条#160;合法采取执行举措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举措,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拓展延伸
对社保卡的封禁期限如何确定?
对社保卡的封禁期限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裁决。封禁期限可能会受到违法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的影响。例如,如果违法行为涉及重大的社会损害或犯罪行为,封禁期限可能会较长。而对于一般性的违法行为,封禁期限可能相对较短。此外,也会考虑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和态度是否积极改正等因素。总之,在确定社保卡封禁期限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法律的原则。
结语
不可以冻结个人社会保障卡,因为社会保险基金是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各地人民在审理和执行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其偿还债务。只能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且期限不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可延期三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四条,可采取执行举措,但需保留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在确定封禁期限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法律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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