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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的人员有剥夺政治权利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只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

一、强奸未遂会剥夺政治权利么?

强奸未遂会不会剥夺政治权利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确定,如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是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的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的剥夺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中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为:对于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于严重犯罪的,由刑法总则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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