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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的赔偿金需要怎样计算

来源:华佗小知识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对于因他人过失造成身体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和误工减少的赔偿金。对于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并给予生活费。这些赔偿标准以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准。对未成年人和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的支付有相应规定。

法律分析

什么是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首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

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历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

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至死亡时止。

结语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非法侵害这一权利。对于因他人过失造成身体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和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对于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对于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同时,对于被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还应支付生活费。这些赔偿标准应以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准。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是社会进步和公民福祉的基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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