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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饮食服务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华佗小知识


餐饮饮食服务合同应该注意:餐饮服务机构的义务;餐饮服务机构的权利;顾客的权利;顾客的义务。签订饮食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最重要的就是明确餐饮服务方和消费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禁自带酒水合法吗

饭店不让客人带自带酒水不合法。消费者在餐饮企业消费,有自主决定是否购买餐饮企业酒水的权利,经营者利用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只能购买店内高于市场价数倍的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禁带酒水、最低消费等,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违背了消法的规定。从消协行业组织到工商执法部门再到,也多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消毒餐具收费等视作“霸王条款”,否定其法律效力。

二、去办理餐饮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证件

开餐饮店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本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餐饮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餐饮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食堂承包、食堂托管、餐饮管理、食堂管理、营养配餐、蔬菜粮油副食品配送、厨房设计、食堂保洁、餐饮服务等。在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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