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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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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有: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与公诉机关联系;

3、会见和通信;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6、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7、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一、刑诉辩护律师何时有权阅卷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在人民审查起诉之日起即有权查阅案卷,进行资料的整理。《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二、机关侦查阶段律师能看被告人资料吗

机关侦查阶段律师一般不能看被告人资料。批捕阶段律师一般是不能查看材料的,已经把材料递到检查院申请批捕,在这段时间内律师不可以调阅当事人的口供材料,但可以核实有关证据;当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三、律师能不能到机关调取笔录

律师有权到机关查询并复印案件笔录。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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