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效力。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但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则是有条件的,即当其不能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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