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机关不可以异地传唤,需要异地传唤的,需要准备好相关协作手续,提请协作地机关协助传唤。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
(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
(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
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
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
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第三百四十六条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机关代为执行。
第三百五十条异地执行传唤、拘传的,协作地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协作地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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