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育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但存在例外情形。一是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二是成年子女尚未生活,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还在校就读或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有给付能力时,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这保障了子女利益,尤其对于上大学等需要经济支持的情况,以及身体残疾或自闭症等特殊情况,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法律分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还有两类例外情形:一类是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另一种情况是子女已成年,但尚未生活,属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或者是还在校就读的;或者是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这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拓展延伸
抚养费支付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
抚养费支付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涉及到当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支付方违约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则接收方可以向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支付滞纳金或者支付其他补偿金等。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违约责任的大小,并依法判决支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抚养费支付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受抚养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合理维护子女利益是抚育费给付期限的原则,但也存在例外情形。子女十八周岁前以劳动收入自给自足,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成年子女无生活能力、收入不足或在校就读,父母应继续承担必要的抚养费。这合理反映了现实需求,特殊情况下如身体残疾等,终止支付抚养费不公平。违约责任规定保障受抚养益,支付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规定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七章司法保护第一百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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