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1、居民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3、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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