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后都出资买房但登记一方名字房的定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房子虽然是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但却是在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各自的收入共同购买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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