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针对长投,权益结合法针对合报。
权益法是指对于对于能够实施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的投资方而言,只要被投资公司实现利润就要投资收益,成本法是对于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权或者其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权益结合法,是企业合并业务会计处置方法之一,视企业合并为参与合并的双方,通过股权的交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而且合并后,股东在新企业中的股权相对不变。
一、权益结合法和权益法的不同
权益法是指的长投的处置原则,权益结合法是合报编制的原则,一个是针对长投,一个是合报。权益法是指对于对于能够实施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的投资方而言,只要被投资公司实现利润就要投资收益,成本法是对于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权或者其对于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权益结合法和权益法的不同?权益法是指的长投的处置原则,权益结合法是合报编制的原则,一个是针对长投,一个是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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