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般六十天内出结果。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一般六十天内出结果。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结果出具时长是多久?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仲裁庭在自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因此,劳动仲裁结果出具时长不是固定的,可能会受到案情复杂程度、仲裁庭审理速度等因素的影响。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仲裁庭在45日内未能作出裁决,则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因此,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仲裁庭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当尽快作出裁决。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结果出具时长并非固定,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尽快作出裁决。
结语
劳动仲裁一般六十天内出结果。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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